高级经济师考试是从2020年开始的,从2020年开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高级经济师自此纳入全国统考范围。
一、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二、高级经济师是考的还是评的?
“考评结合”。高级经济师职称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人社部发布的考试规定,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经济师是“考评结合”。高级经济师考试从2023年开始列入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