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是指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资历、任职、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1、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此外,如果已经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也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时,如果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也可以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2、任职条件
申请人需要具备高级经济师的任职条件,包括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能够设计经济活动方案助推相关活动有序开展,能够对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各类从业人员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具备经济工作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能力,以及参与重点项目的工作经验等。
3、业绩成果
申请人需要在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各种类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在工作业绩和为国家纳税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4、学术成果
申请人需要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或者在经济改革、经济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颁发的奖项等。
注意:不同地区高级经济师职称的申报要求也有所不同,具体要以当地的政策为主。
1、申报及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之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做最后审定。
注:由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是各地区自主组织,因此各地评审流程及要求会略有差异,考生请以所在地区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