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及要求包括学历及对应工作年限,还需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如大专学历,需要工作年限为10年,本科则需5年工作年限,博士需2年工作年限。具体内容会计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

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二、高级经济师报名流程有哪些?

以张家口25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流程为例进行说明: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4月13日前完成网上注册,4月15日9时-4月24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17时。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提示所学专业不符的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4月25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401)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名条件要求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8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三、高级经济师考试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场,开考2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试题作答在计算机上进行,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考位,并按要求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否则将按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三)作答前应认真阅读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结束前,须确认作答结果是否完整。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草稿纸等考试相关材料带出考场。

(四)考生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相互交流,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高级经济师考试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