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高级会计师考生可以明确安徽地区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具体跟着会计网一起来瞧瞧~

安徽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一、安徽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

(一)工作业绩条件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类以上:

1.制度类。(1)指导或参与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会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会监督、内部控制和管理会计等制度办法。(2)参与县级以上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财会规章制度制订,工作成果得到有关部门认可。(3)指导或参与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为服务单位制定会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会监督、内部控制和管理会计等制度办法,取得被服务单位认可。

2.实践类。(1)在本单位会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会监督、内部控制、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建设、业财融合、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会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3)会计中介机构工作期间,在服务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或是接受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多次参与专项审计或检查,其工作获得认可。

3.创新表彰类。(1)在会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会监督、内部控制、管理会计、专项治理等工作中,通过调研报告、管理建议方案等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实施或推广。(2)参与县以上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经济技术论证或参与大中型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清算等方案制定中,发挥重要作用。(3)在会计岗位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县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等。

(二)理论研究条件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安徽财会》上发表1篇会计专业论文(或调研报告);(2)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主管部门或会计学会下达的财经类课题1项,且获三等奖以上;(3)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主管部门评选的管理会计案例1篇;(4)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高质量财务工作报告或管理建议书(每篇不少于3000字)。

3.近3年在乡镇(街道)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质量较高的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论著、译著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主管部门或会计学会财经类课题且获三等奖以上2项,或一等奖以上1项。

安徽2025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1月13日。

二、安徽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有哪些?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1.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2023年、2024年或2025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需提供);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聘任制管理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3.2021-2025年度继续教育证明(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或学时平均达到规定要求,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任务);

4.近5年(2020-2024年)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年度考核时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5.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以近5年为主,5000字以内,需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学术成果(以近5年为主,论文直接上传;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建议书或经济分析报告,需写明报告价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近5年为主,由单位证明由本人制定或完成;多人共同完成的,需提供本人承担的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9.《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1,本人签字);

10.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2,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盖章);

11.《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

12.单位推荐意见书(2000字以内,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3.申报人员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情况简表(附件4)。

上述材料中,第1、2、9、10项由申报人在申报页面中上传;第3项至第8项由申报人在业绩库中录入后导入申报页面;第11项至第13项由用人单位审核时上传系统(具体操作见相应操作手册)。

三、安徽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流程有哪些?

参考25年安徽高级会计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2)申报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信息,扫描上传或从业绩库导入数据,提交至单位审核。

(3)申报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工作总结、荣誉表彰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内容需与会计工作有关;网上申报时请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业绩材料应分类归集,课题研究类需上传结项材料。

(4)今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申报人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详细要求见附件5)的业绩、学术成果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和学术成果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单位审核推荐

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信息、材料是否真实、规范,并将原件、扫描件和打码件进行核对,确保三者一致,并上传公示证明、推荐意见书、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情况简表等材料。

(三)部门逐级审核

(1)县区属单位:县区属单位→县财政部门→县人社部门→市财政部门→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

(2)市属单位:市属单位→市财政部门→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

上述单位,市财政部门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市人社部门请于2025年11月24日18:00前完成审核,并导出委托评审函打印盖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市所有申报人员)。

(3)省直事业单位:省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手动选择)→评委会组建单位。

(4)省属企业:省属企业→集团公司(手动选择)→评委会组建单位。

上述单位,省直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导出委托评审函打印盖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部门或本集团公司所有申报人员)。

(5)中央或外省驻皖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

上述单位,中央或外省驻皖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导出委托评审函,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外省省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审核盖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中央或外省驻皖单位所有申报人员)。

省直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或编外聘用人员,经用人单位初审后,由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向当地财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申报。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费标准为300元/人,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在“职称申报”页面,查看当前申报情况,若显示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即可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线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进行评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高级会计师考试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