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评审方式,需要进行面试答辩。注意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申请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不需要进行面试答辩。具体内容会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要答辩吗?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5〕14号)可以了解到,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评审方式,并进行面试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申请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认定不需参加面试答辩。
二、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和政策有哪些?
参考广东广州25年高级会计评审条件和政策:
参考文件:《2025年度广州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高)评审工作通知》
(一)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10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执行。
(二)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除符合《标准条件》第二十六条第1、2点规定破格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外,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并在有效期内(含2023、2024、2025年度,以下简称《成绩合格单》)。
为做好新旧标准条件衔接,按照原评价标准条件以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或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报考取得《成绩合格单》(2023、2024年度),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三)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评审方式,须进行面试答辩,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申请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认定不需参加面试答辩。
(四)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通过评审方式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其中: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
2.通过考试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
3.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执行。申报人需完成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含公需课、专业课),并提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会计专业)。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七)相关政策。
1.跨区域、跨单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申报评审和确认规定》执行。
2.在我市申报评审范围内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市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在申报职称时,除符合《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有关破格条件外,实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市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
3.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广东正高级会计师答辩准备事项有哪些?
答辩前注意事项:
1、熟悉论文。掌握论文论点、论据、论证,根据论文中提出的问题与对策,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延展。建议提前了解所熟悉行业领域的最新消息、财务案例。
2、准备好个人介绍。对个人基本情况进行介绍,提前练习,控制好时长。
3、注意仪容仪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衣着面貌参加答辩。一般建议正装,女士化可以淡妆。
答辩中注意事项:
1、认真聆听评审专家的提问,不要打断评审专家的问题,保持谦虚的态度。回答问题如果出现分歧时,应根据评审专家的判断进行延展和补充,切记不要出现争执。
2、回答问题要讲普通话,注意回答语速,不要紧张。注意使用专业财会用语!
回答完毕以后说“第xx题回答完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提供的以上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要答辩吗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