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是第一(独立)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或第一(独立)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下是会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关键内容。

一、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高吗?
按照《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10号)第十九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形成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高度相关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理论或应用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第一(独立)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或第一(独立)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
(4)第一(独立)作者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的专(译)著1部,其中申报人撰写(翻译)的总字数不少于5万字。
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指定期出版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期刊;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电子期刊。
专业论文,指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视为论文。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清样稿、用稿通知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核心期刊,指论文发表或申报职称时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收录的期刊。《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视同核心期刊。申报人为第一(独立)作者,且在财政部会计司或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在财政部其他司(局)、中央部委有关司(局)、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等全国性行业专业学会(协会)、广东省会计学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财政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译)著,指在国内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会计财务实务工作专业人员参阅应用的、针对本专业进行深入研究且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造性,且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的学术出版物。不含音像电子图书。
二、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什么时候发表?
《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没有对论文的发表时间作出具体的要求,但普遍认可评审前5年内发表的论文。
关于论文的发表的时间,还有一个问题是突击发论文,也就是在前期没有去做论文发表时间的规划,临近评审为了赶时间、凑篇数,集中发表于同一期刊,被认定为“突击发表”,会给评委留下不好的印象。建议一年发表1篇最为稳妥。
注意部分地区有论文发表截止时间要求,比如2026年的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发表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请参评人留意所在省份的评审通知,如果有类似的要求,更要提前做好规划。
三、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收录检索要求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人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期刊官方网站下载的PDF文档或SCI、EI等检索证明。
期刊(电子期刊)核验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人可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备案信息;
(2)通过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的收录情况对比;
(3)通过期刊的官方网站进行比对;
(4)结合个人论文发表渠道等进行核验。
论文期刊名录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或“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查询。所提交的论文内容原则上需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收录的,应由评委会核实、鉴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提供的以上高级会计师评审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