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包括:学历、资历要求,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要求以及专业理论要求。详细的评审要求会计网小编已为你整理好。

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

一、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有哪些?

学历、资历要求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要求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够解决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拟订、修订财会创新制度或管理方法,推动会计职能拓展,有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管理决策,所提财会管理建议被采用,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企业上市、投融资、改制、重组、清算等,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内部审计,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所提建议、意见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所提建议、意见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专项审计、财税咨询、项目策划,所提意见、建议被委托单位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七)推动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计工作转型升级,有效发挥会计管理职能作用,形成具有可推广价值的财会工作新方法新举措。

专业理论要求

熟悉会计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至少1部不少于20万字,本人撰写或翻译不少于5万字)。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及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分析报告等1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四)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经立项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五)主持编写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评选的管理会计优秀案例1篇以上。

(六)长期(取得会计师职称10年以上)在乡镇(街道)非企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分析报告等2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二、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提交什么材料?

1.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

2.按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

3.对照“总则”,将申报评审的专业、类别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4.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内,提供相应的年度考核表。

5.对照“继续教育要求”,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完成的继续教育情况,提供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

6.对照“学历、资历要求”,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事业单位的正高级会计师申报人须提交本人高级会计师聘书。

7.对照“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要求”“专业理论要求”,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相关单位提供的原始档案资料、工作业绩证明及评价等)和规定数量的著作、译著、论文、方案、结项材料、报告、课题、案例等。课题须提交立项申请表、立项通知书、鉴定或验收证书等。

8.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9.单位公示的申报人基本情况表。

10.单位公示无异议的证明。

11.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组织架构、员工人数、资产规模、收支情况和本部门人员会计职称构成等)。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时间。

三、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

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教材、手册、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在各类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和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在此列。

核心期刊:由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或由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收录的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高级会计师考试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