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官方文件《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以明确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条件包括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等。以下是会计网小编整理的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相关问题。

一、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有哪些?
第五章 高级会计师条件
第十六条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符合规定条件的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申请参加评审。
第十七条 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第十八条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具有较高政策水平、较丰富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经验,能解决会计财务实务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单位的会计财务实务工作。
2.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会计及相关部门业务主管以上职务,或者担任小型企事业单位会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
(2)担任会计及相关专业服务机构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或者担任会计及相关专业服务项目的主持人(负责人),或者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专项审计、检查项目的主持人(负责人)、主审(主管)人员。
(3)其他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
第十九条 业绩成果条件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会计与财务管理理论,会计财务实务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具有较强会计专业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或应用研究成果。
2.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参与)本单位、本系统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改革工作,推动改革创新,取得较好成效。
(2)主持(指导)县(区)级以上地区(行业)财会管理、财会监督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3)主持(参与)本单位、本系统会计财务实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4)主持(参与)承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年度审计、资产评估、财务与管理咨询、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项目决策分析、可持续发展建设、税务筹划、企业清算等工作,产生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主持(参与)全国、全省或地市(行业、系统)执行的会计财务法规制度、办法、标准、指南等制定工作,或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6)其他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
3.任现职期间,形成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高度相关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理论或应用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主持完成的供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参考或使用的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分析报告、行业标准与制度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方案、成果转化报告、工作规划与发展报告、咨询报告等代表本人专业实务工作实践的创造性成果2项。
(2)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含副省级,全文同)以上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1项,或者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等全国性行业专业学会(协会)、广东省会计学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财政学会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2项,经立项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准予结题。
(3)第一(独立)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或第一(独立)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
(4)第一(独立)作者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的专(译)著1部,其中申报人撰写(翻译)的总字数不少于5万字。
第二十条 代表性成果
申报人应提交不超过3项任现职期间取得的、能证明具备第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能力(经历)条件和体现第十九条规定的业绩成果条件要求的代表性成果,其中创新实践类业绩成果不少于1项。代表性成果原则上应是申报人独立(主持)完成的成果。
1.制度标准类业绩成果,指主持(执笔)制定行业、系统、单位与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相关的各项制度规定、管理办法等。
2.创新实践类业绩成果,指主持(参与)行业、系统或单位与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相关各项创新实践活动的业绩成果。
3.理论研究类业绩成果,指主持(独立)完成与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包括主持完成的相关理论研究课题、第一(独立)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公开出版的专(译)著等。
4.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二、广东高级会计评审材料有哪些?
参考广东广州地区高级会计评审材料要求:
参考文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将申报材料(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经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区职称申报点)逐级审核后,报送至评委办。
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止于2025年12月31日,
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交证书原件扫描件。
凡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核对原件,在复印件处标注“与原件一致”、签名、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材料:职称申报统一在市系统中申报并上传材料,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材料。
纸质材料:申报人须登录市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生成和下载相关表格,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内容一致。
1.《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1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必须为A3规格纵向单面打印为1页纸)1份。
申报人报送的纸质材料仅限以上3项,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市系统中生成上述材料、打印并完成相关栏目审核、签名、盖章,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应仔细核对。
三、广东高级会计评审业绩怎么写?
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业绩撰写框架如下:
个人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个人基本情况
包含要素: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时间、取得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时间、会计从业年限、现任职位等。
第二部分:学识/专业理论水平
主要包括两部分:
1、学习情况:继续教育情况、参加各类考试情况(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各类中级考试等)、外语学习、学习各类系统使用、积极参与xx会议/学习/培训。
2、论文/著作情况:是否独立撰写、被《xx》期刊录用、论文提出xx建议/意见,讨论/解决xx问题(可从论文结论中提取)。
第三部分:工作经历&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工作经历:主要是中级之后的工作经历,要点为公司名称、规、职位、取得的重大成果等。
2、单位概况:要点为单位性质、人员规模、主营业务范围、营业收入等经营数据等。
第四部分:主要工作业绩
可从多方面展开撰写,以下为举例: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指引
2、组织/主导单位决算工作/全面预算工作
3、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带来经济效益
4、搭建xx系统/推动系统升级/开展信息化建
5、主导单位重点项目(如:xx工程)
6、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增收节支
7、税务管理
8、建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9、专项审计
10、人才培养
总结和展望
1、说明自评符合高级会计师要求。
2、表达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高级会计师考试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