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两种报考方式的资格审核要求不同。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且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26日0:00至8月4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7月27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天津2023年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0:00至8月4日24:00。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6: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天津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