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考试科目的合格标准是单科84分。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于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到当地考试中心提交复查申请。
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考试科目的合格标准是单科84分。中级经济师各科试卷总分均是140分,各科合格标准按照试卷总分60%划线。
中级经济师成绩能复核,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于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到当地考试中心提交复查申请。在成绩公布之后,无论是差一分合格还是几分,只要是考生对于成绩有疑问的都是可以申请成绩复查。
1、想要复查成绩的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2、参照人社部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3、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4、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5、各省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为准。
注意:考生必须确认复核申请表上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复查的相关规定要求,阅读“复查须知”后本人手写签字,否则该申请无效。
中级经济师成绩复查过程中,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是否在计分、登分上出现错误,以及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原则上不对试卷重新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