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论文长期有效,论文的写作发表需要经历选题、撰写、审稿、发表等一系列步骤,过程会比较长,且论文在期刊的发表通常需要排期,排期所需时间也不能完全确定和估量,准备周期至少提早6-12个月左右。
字数5000字左右。由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是各地自行组织的,各地区、各部门及具有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所以,各地评审对于论文的要求是不同的。具体的需要以当地公布的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要求为准。
1.选择论文题目,确定论文研究的方向。要求有理论高度,有客观数据并且要联系自己的工作或参与的项目。选题要有实践意义,可以解决实际问题。单纯理论说教的选题,通过评审的概率极低。
2.收集资料。使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查找文献资料,并查重。
3.搭建论文框架。首先是研究背景及意义;其次是研究内容;最后是问题及建议。
4.整理资料。利用文献综述发掘论文的创新点,整理数据并用图表展示出来。结合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梳理并分析数据,得出的结论可信度高。
5.形成初稿。按规范调整好格式。
6.最终定稿。初稿完成后,至少两次修改,经过润色后的论文,要求达到专业杂志、期刊发表水平。
一、湖南地区
依据湖南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可知,湖南2023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申报高级经济师的,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代表作论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
②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
③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二、四川地区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可知,四川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经济师职称或相近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获得经济师职称或相近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以来,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1篇。
三、安徽地区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可知,安徽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学术成果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经济类著作1部。
2.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专业刊物(CN或ISSN刊物)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写一致的经济相关论文2篇。
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1篇,并在市(厅)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围绕解决重大经济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研报告、经济分析报告、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市(厅)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评估报告、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政策实施评估报告等2篇。
四、江苏地区
根据《江苏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知,2023年江苏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第十条业绩、成果要求取得经济师资格以来,须同时具备(一)至(十二)和(十三)至(十六)中的各一项: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主持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2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企业的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四)瞪羚企业的创始人或合伙人,企业近三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创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三等奖1项或省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二等奖1项(项目主要完成人)。
(六)主持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企业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单项冠军称号。
(七)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重大行业标准的制订,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2项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或全程筹建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九)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本市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前3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十)从事应用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局)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局)级二等奖2项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或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等被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纳,并转化为实施方案。
(十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以上政府或社会组织开展的重大经济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十二)从事经济专业工作15年以上,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三)公开出版著作1部(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十四)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第一作者)。
(十五)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篇(第一作者)。
(十六)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2篇(前3名)。
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主持: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2、本专业期刊: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
3、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一般指政府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哲学与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等。所有申报的奖励必须是市级表彰奖励或省有关工作部门以上的表彰奖励。
4、显著经济效益,指业绩成果导致每年新增利税1000万元以上;为企业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指本人主持经营管理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在扭亏转盈后每年利税达到300万元以上(全行业亏损的情况除外)。社会效益指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的效益。
5、大、中、小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论文、著作要求:
1、基本要求,提交规定数量的着作、论文、专业文章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同时须和本人取得上一专业技术资格后主要从事的工作岗位专业一致。
3、内容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需反映近几年取得专业技术工作的成绩,且为取得上一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撰写。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详实的基础资料依据,有一定的见解,应体现申报人员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