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已经告一段落,在考试结束后考生还需要留意当地是否需要进行考后审核,如果没有按要求进行考后审核,即使成绩合格也是拿不到证书的哦!
一、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后审核时间及内容
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后审核预计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的10天左右,考试成绩预计在12月中旬发布,具体的时间要以当地发布的通知为准。
中级经济师考后审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进行审核,以判断考生是否满足当年的报考条件。审核对象是当年考试中的成绩合格人员。如果没有通过考后审核,则考试成绩取消,无法取得资格证书。
二、2023年中级经济师哪些地方要考后审核?
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后审核地区汇总 | |
地区 | 官方要求 |
北京 |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 |
广东 |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
广西 | 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缴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考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
浙江 | 考后核查。考前报考流程中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最终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需完成以下后续工作。 |
河北 | 考试管理机构须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
河南 | 考后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 |
山东 |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
山西 |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
辽宁 | 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
黑龙江 |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贯穿本项考试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
海南 | 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按有关要求对不实承诺进行处理。 |
贵州 |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
陕西 |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
青海 | 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核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
四川 |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
江苏 | 考后审查 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审核时间、上传资料等信息详看考务要求完整版。 |
西藏 | 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
新疆 |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
福建 | 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
陕西 |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合格标准公布后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合格成绩。考后资格审核事宜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
湖南 | 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1。 |
湖北 |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 |
江西 |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
重庆 |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
吉林 |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
云南 |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
安徽 |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
贵州 |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
内蒙古 |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宁夏 |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