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周口考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省线)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现对周口考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省线)(见附件1)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94-8352626。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一)核查范围:报名地市为“周口”,且成绩符合2023年度合格标准(省线)人员。
(二)核查时间:线上核查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4日。
现场核查时间2023年10月25日、26日。
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不再受理资格核查申请。
(三)核查方式:采取线上和现场核查方式
1.线上核查
接到核查电话通知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10月24日前将核查材料清单所规定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后以“姓名.zip”命名,发送至邮箱zkrsks2022 163.com。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将在核查期内向本人反馈审核结果,请持续关注。未通过线上核查且有异议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核查。
2.现场核查
接到现场核查电话通知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10月26日前,本人携带材料清单所规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南段93号)206室进行现场核查。
3.核查材料清单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位)证书。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报告。
(4)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注:2003年后取得的中级经济师证书只需提供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的电子证书)
(5)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