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以及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人员;财务助理是在财务部门中负责协助和服务于财务相关人员并处理简单财务核算工作的人员。两者的岗位职责和服务对象都有所不同。
出纳员和财务助理具体区别
1、岗位职责不同:出纳负责企业日常报销及工资发放等工作;财务助理负责协助财务人员处理财务工作。
2、服务对象不同:出纳服务于企业的财务部门;财务助理服务于财务经理或总监。
出纳不能兼任的工作岗位有哪些?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出纳并非所有账目都不能登记,除特种日记账必须由出纳登记外,出纳还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
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
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内部牵制,相互制约原则。
1、应当明确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
2、应当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财务助理应具备什么能力?
财务助理应具备熟练操作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利用办公软件高效完成日常的业务工作;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紧跟国家政策,遵守财会法律法规;还需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对过去相关经营业绩、筹资与投资等进行分析和评价,根据历史资料并考虑现实因素,预测未来的财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