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需要计提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的处理方法是:所有当月计提的应缴税费月末全部转入营业外收入即可。根据国务院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分别如下:
(1)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若是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不用计提。
(2)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
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审计方法:
1.调阅税务机关的收发文登记簿通过这一手段,一方面可以审查出地方政府或税务机关是否存在越权免税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准确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的情况,把握审计的重点,也有利于发现审计线索。
2.对税收会计报表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减免税金"科目,了解免税的总体情况,要重点核对"提退税金明细月报表"和"减免税金明细月报表",重点关注免税额度大的项目。
3.调阅相关的税收征管资料在了解了增值税免税的总体情况后,确定审计的重点免税项目和行业,核对减免税批件。在核对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税收会计、统计报表数字的真实性的审计。要结合税务机关的电子数据和企业的减免税档案,审计核实报表的真实性,如果存在不一致的问题,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另一方面是合规性审计,即税务机关在批准免税时是否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存在越权减免的问题。
4.企业延伸审计在选择需要延伸审计的企业时,应与税务稽查相结合,挑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不同行业的企业。在延伸企业时,主要是实地了解生产免税商品的企业或国家规定的免税行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情况,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在工商部门的登记情况。核对企业的报表、账册与纳税申报的数据是否吻合。对于规定免税范围、比例的商品,还要重新验证实际减免的商品范围或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鱼目混珠的现象,特别要注意兼营免税商品的企业在会计上是否单独核算,单独申报纳税,否则不予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