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我们会使用到支票,一般情况支票是不能延期的,但我们时常会听到延期支票一词。那么延期支票是怎么回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让我们一起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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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延期支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由于支票的填写日期即为出票日,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从出票日算起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但企业在实际使用时,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超过10天付款期限的情况(比如公司帐面的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要结算的这笔款项)。因此就有了在开具支票的时候使用延期支票的方式,延期支票就是把支票填写时间往后推迟,支票日期在实际签发日以后。

  延期支票的风险

  延期支票的延后日期一般不会太长,但还是会有一定风险的,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对方送来了一张延期支票,一定要确定帐户的余额,如果没钱,就是空头支票了。

  “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这种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同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以及支票支付金额2%的赔偿金。

  法律允许延期支票吗?

  延期支票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法律要求出票人和开具票据的时间统一,并按照支票有效期10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