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时会产生一定的利润内容,会计人员需要去处理这些内容,但是对于未分配利润的内容处理,很多会计人员并不是那么清楚,会计网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会计人员有所帮助。

提取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是指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本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另一角度而言,未分配利润,是小企业尚未分配或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企业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盈余公积的核算包括提取盈余公积和盈余公积的使用(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都属于留存收益,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盈余公积是指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未分配利润从字面来看就是企业有净利润且尚未分配处理的这部分利润。

  为了核算小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应在“利润分配”科目下,设置“应付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利润分配”下所属“应付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应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未分配利润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未分配利润只能按照10%提取盈余公积,不能提取资本公积。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