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重新装潢办公室,发生的装修费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因此,企业发生的装修费用是否属于改建支出,您需要按照规定自行判断,判断不清的,您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对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装修费支出,可视同长期待摊费用,自装修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分期平均摊销,摊销年限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不得低于3年。
装修费用账务处理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原材料(领用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确认工程人员薪金)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