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会计人员一般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那么相应会计分录该如何编制?

车间固定资产维修费分录

  生产车间固定资产维修费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诉讼费、咨询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等。

  管理费用是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可计入当期的损失或利益,属于损益类科目。

  如果是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大修理费用,则应予资本化,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为恢复固定资产的性能,对其进行大部分或全部的修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维修费是否要提供维修明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法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开具维修费增值税专票,应当附上《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列明维修项目的名称、更换零部件的数量和金额、维修工时等数量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