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自产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应视同销售处理。无偿赠送时,应如何做账?

无偿赠送做账

  无偿赠送产品如何做账?

  若是将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主要用来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都会涉及到视同销售。

  应收账款核算内容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