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是一种积累资金,提取比例为10%,那么其用途都有哪些?

法定盈余公积用途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一般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股份制企业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可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金额与用途由公司自行决定。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具体如下: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用盈余公积增资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按本年净利润就做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结转利润分配的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