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是一种积累资金,提取比例为10%,那么其用途都有哪些?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一般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股份制企业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可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金额与用途由公司自行决定。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具体如下: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用盈余公积增资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按本年净利润就做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结转利润分配的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