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的工程时,可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时,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工程结算如何做账?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工程结算相关会计分录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材料等
(2)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3)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5)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