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都应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主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的内容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其代表和证明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或者其完成情况,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
原始凭证的内容包含:凭证的名称,原始凭证的编号,凭证填制当天的日期,填制此凭证的单位名称,填制此凭证的人的姓名,此凭证经办人员的签字或印章,接收此凭证单位的名称,发生的经济业务情况,经济业务所产生的金额,商品的数量和单价。
记账凭证的内容
在进行记账凭证填写之前,应该事前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如审核之后发现无误,再进行填写。记账凭证可以附带一张原始凭证,也可以附带多张同种类型的原始凭证并根据其进行编制。但不同内容和种类的原始凭证不可以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记账凭证的内容包括:填制此凭证的日期,凭证的编号,该项经济业务发生的简单摘要,经纪业务发生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和金额,所附着原始凭证的数量,填制人的签字或盖章,审核人员的签字或盖章,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如果该凭证是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还需要有出纳人员的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