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发生的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应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会计处理,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写?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分录处理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其他债权投资是核算企业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可按金融资产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作的投资,如购买国库券,公司债券等。债券是一种定约证券,它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无论被投资企业有无利润,投资企业均享有定期收回本金、获取利息的权利。企业进行债权性投资,一般是为了取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

  信用减值损失是什么?

  信用减值损失是企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而遭受的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后,其发生的坏账准备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不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企业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贷记 “坏账准备”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