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营业总收入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营业总收入主要由哪些部分组成?
营业总收入包含哪些内容?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不过,总收入,也可以理解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和,有的流通企业总收入核算的是差价收入、即毛利。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区别
概念不同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持续的、主要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它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主要经营活动以外从事其他业务活动而取得的收入,它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
核算内容不同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获得的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