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金融工具减值时,可设置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债券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金融工具减值

  金融工具减值分录处理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确认减值损失: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等

  (2)确认减值利得:

  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等

         贷:信用减值损失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确认减值损失:

  借: 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2)确认减值利得

  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金融工具减值是指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必须对除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价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所有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就应该计提减值准备,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信用减值损失如何理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后,其发生的坏账准备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不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企业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贷记 “坏账准备”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