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贷款利息,一般设置财务费用科目、应付利息科目进行相关核算。公司因贷款业务支付相应的利息时,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支付贷款利息分录

  支付贷款利息如何写会计分录?

  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

  计提的时候,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应付利息属于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即该笔利息已经支付;贷方表示增加,即应付未付的利息增加。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短期借款称之为1年之内的贷款,主要借款形式有临时借款、经营周转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等等。

  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损益。

  长期借款就是指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各项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