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投资行为,当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可以通过债权投资科目,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持有至到期投资分录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分录

  (一)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债权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什么是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的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可知,“持有至到期投资”变更为“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可按债权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对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