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投资行为,当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可以通过债权投资科目,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分录
(一)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债权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什么是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的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可知,“持有至到期投资”变更为“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可按债权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对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