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司正在构建重资产型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资金周转问题而与银行合作,向其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请问我司构建资产时,能否将借款本金资本化并计入固定资产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相关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由此可知,对于借款部分只是针对借款利息是否进行资本化处理,并不涉及本金。
综上,购建该项目时,对于向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而非借款本金)属于资本化部分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