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难免会有产品报废或者过期,而这些产品也是要进行账务处理的,那么报废过期产品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报废过期产品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产品过期报废的涉税处理
增值税: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产品过期报废,并不属于增值税所称“非正常损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6〕36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非正常损失,指的是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产品过期报废,不属于“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不在上述“非正常损失”界定范围之内,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什么是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本科目核算单位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