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一般设置固定资产科目、长期应付款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融资租赁分录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在新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性质为负债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即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以“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填列。
融资租赁是什么?
融资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融资信用业务,它是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的租赁。新准则里,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