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来核算企业发生的同其日常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对于营业外支出,应如何写会计分录?
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净损失)
待处理财产损溢(资产盘亏净损失)
库存商品(对外捐赠,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外捐赠视同销售=计税价或公允价或市场价×税率)
银行存款等(支付罚款、违约金等)
期末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包括什么内容?
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有:
1、固定资产盘亏:资产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
2、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
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处置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
4、非常损失: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非正常的财产损失。
5、债务重组损失:发生的债务重组行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6、捐赠支出:实际发生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支出。
7、罚款支出: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罚款支出。
8、其他: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项目未列举的其他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