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销售货款,就是销售货物给对方而计算出的价值。当收到对应的销售货物款项时,很多财会人不清楚会计分录怎么做,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关于销售货款注意要点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开发票时要注意:向消费者个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会计分录
销售货物完成,发票已开具的会计分录:
(1)收到货款,则依据:“发票的记账联、银行进账单(或银行收款通知单)”做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 (金额看进账单)
贷:主营业务收入 (金额看发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收到的销货款是现金时,注意“借方科目”为“库存现金”,现金收入填写“现金进账单”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依据“进账单”做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3)未收到货款,则依据:“记账联”
借:应收账款——××公司 (实际工作中必须写明细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时:依据结算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4)如果前期根据购销合同预收过购货方货款的,则依据“发票、补付货款的进账单”
借:预收账款——××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时,可以一笔一笔业务的结转,也可以汇总结转,依据“出库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