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可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企业确认收入时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企业确认收入相关账务处理
一、一般销售商品业务收入时
(1)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二、已发出商品但暂时不能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
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该科目属于存货类。
(1)发出商品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同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三、发生货物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1)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如果发出商品时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退回时根据红字发票冲回: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