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发生补提盈余公积业务时,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补提盈余公积分录

  补提盈余公积会计分录

  企业的盈余公积是以企业的利润为基础来计提的,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按本年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企业若是出现亏损,是不需要计提盈余公积的。

  补提盈余公积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结转计提的盈余公积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包括哪些内容?

  1.盈余公积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2.盈余公积金:从税后利润中产生的收入,并在企业中留存用于特定目的的积累。

  3.盈余公积计提比例: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提取。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