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以前年度收入调整的业务时,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利润分配等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以前年度收入调整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库存现金)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交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或库存现金)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为分配利润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什么?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应交税费是什么?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利润分配是什么?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利润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