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可以用于捐款,同时会计人员也需要将这些支票进行会计处理,那么相关的捐款会计分录应该要怎么做?

捐款时转账支票的会计分录

  捐款时转账支票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支票丢失的程序是什么?

  已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丢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遗失或盗取已签发的内容完整、可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单(可由银行对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式样和印章,并向开户银行申请止付。如果银行发现支票未被支付,将在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接受挂失,并在挂失人的账户上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和挂失日期。

  (2)收款人遗失或盗用可直接从银行提取的支票,也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挂失和止付两份申请书,经付款人签字证明后,到收款人银行申请挂失和止付。其他相关手续同上。同时,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票据挂失人应当在挂失、止付通知发出后三个月内,或者在票据灭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后,被背书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以便立案。票据遗失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中,应当说明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遗失的情况,同时提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遗失票据的持有人,有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