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股利会计分录主要涉及三种情况,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会计分录,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会计分录,收到股利时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1、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2、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注:持有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投资方无需做账务处理,只需在备查账簿中进行登记。
3、收到股利会计分录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在会计实务中也指“应收股利”会计科目,属于企业的资产类科目,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其中现金股利是以现金形式分配给股东的股利,发放现金股利,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有足够的留存收益;有足够的现金;有董事会的决定。
应收股利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该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增加,贷方登记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未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