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溢价在“资本公积”的二级明细科目“资本溢价”进行核算。其贷方登记企业资本公积的增加数。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资本公积实有数。
资本公积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能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资金部分,主要包括资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金等。
资本公积溢价的计算公式
资本公积溢价=投资者投入金额-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溢价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的原因
1、补偿原投资者资本的风险价值以及其在企业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中享有的权益。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其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由此而带给投资者的权利也不同,往往前者大于后者。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2、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一个企业从创立、筹建、生产营运,到开拓市场,构造企业的管理体系等,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企业的商誉,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富。但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下,出于会计计量上的不确定性和会计稳健原则等的考虑,企业不能够确认自创的商誉。因此,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并没有体现因自创商誉而使企业所有者财富增加的部分。然而如果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将毫无疑问地会分享到自创商誉的益处,那么新投资者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投入资本,以补偿原投资者在自创商誉收益权方面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也会超过其按投资比例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部分,从而产生溢价。
3、其他原因。在企业重组活动中,除了上述两个原因之外,新投资者为了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为了获得行业准入、为了得到政策扶持或者所得税优惠等原因,也会导致其投入资本高于其在实收资本中按投资比例所享有的份额,从而产生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