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工具是在会计实务中指的是“衍生工具”会计科目,“衍生工具”属于共同类科目,是指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内,且同时具备一定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衍生工具是一种特殊类别买卖的金融工具统称,常见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和期权合同等。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比如特定区域的地震损失指数、特定城市的气温指数等),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
衍生工具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资产的公允价值;衍生工具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
衍生工具科目核算企业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或衍生负债。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的,在“套期工具”科目核算,该科目可按衍生工具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终止确认的衍生工具,应当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借:衍生工具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