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家庄铁道大学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会计网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官网整理了2023年石家庄铁道大学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mba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1.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简称“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22年招生计划和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名额以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各专业招生计划中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归入该专业统考招生计划。

  3.2023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员,具体办法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复试前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5.报考专业应与之前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3条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要求的报到之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7.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4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法学)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即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8.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含全日制应届生),并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报名

  1.报名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除单独考试考生外,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推荐免试生报名:我校接收推免生“直博”和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的推免生接收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相关通知要求的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院校库”)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一般网报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

  学历(学籍)核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复试时将学历(学籍)结果交我校核验。

  4.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网报信息确认时应当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准确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上的入伍、退役等信息。

  6.外语语种:我校只招收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不接收其他外国语种考生报名。

  7.准确填报信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几点提示:

  (1)所填联系电话(务必为本人),地址,确保从报名到2023年9月期间有效。

  (2) “毕业单位”和“毕业专业”务必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一致,尤其后期改名的院校一定填写证书上的校名(系统查询不到,选择“其他”自行输入校名或专业)。

  (3) “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应届生按学信网注册的时间填写。

  (4)档案所在单位的名称等信息要填写准确,否则影响后续调档和报到。

  (5)报名照片必须是最新的未经任何处理的证件式照片,头部占照片的2/3,人像清晰,否则在初试、复试、入学和毕业等环节的身份验证不通过,将影响相关环节的进行。

  8.学校审核: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因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或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的,将不准予参加考试。  

四、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院校库”,自行下载并用A4幅面白纸正、反面打印《准考证》,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证件要求: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见我校《招生目录》。

  12月24日上午0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我校仅限英语考生)

  12月25日上午0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12月26日8:30开始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我校涉及考试科目为501风景园林规划设计3小时、502建筑设计3小时和503艺术设计3小时)。  

五、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办法,具体的复试内容、形式和要求以实际发布的通知和办法为准。

  2.我校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不加试。

  4.复试时我校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根据省考试院和教育部逐级审核无误后,由学校发录取通知书。任一环节违规或不符合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费和奖助贷政策

  1.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等规定: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全程45000元/人,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硕士[代码为125601]全程36000元/人,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程23000元/人,最终以上级批准和我校确定的数额收取。

  2.奖助贷政策:我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助贷政策,对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科研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三等4000元;助教、助管津贴不低于每月300元;助研津贴不低于每月200元;同时,还设有优秀学位论文、科技竞赛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渠道、立体化的奖助贷政策。具体的奖助政策,以入学时学校发放的《研究生手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