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各种旁听和自学等各种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后可以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我校不再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实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模式。凡拟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班等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华北电力大学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考试合格,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以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认定考试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6年内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6年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简称“校考”)。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我校课程水平认定的学员,需要进行“校考”报名,“国考”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三个步骤。
1.“校考”报名:申请我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的学员,须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报考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寸蓝底照片(以上均要电子版)。
2.“国考”注册: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务必牢记用户名及注册ID号码),注册时间为每年3月1日前。
3.现场确认:学校于每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初次申请我校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来校前务必完成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包括资格审查和指纹采集等工作。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名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④、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专业);
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1.课程学习内容:学员所学课程根据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确定。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见。
2.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学校对各专业的课程进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每年举办两次,一般为每个学期末。
3.考试形式及证书:全部课程水平认定采取考试形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出具成绩单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