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已经公布,现在会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山大学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仅供同学们参考:

mba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部省共建,现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待定,请留意后续更新),包括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全日制,综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综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四个报考方向。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的国际学生按照我校2023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的申请程序办理。)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经验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EMBA报考者一般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除符合以上要求外,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还应具备医学相关的学历,或拥有医疗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经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所在的工作单位不属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者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份占比不超过50%。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三)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于2022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院校库”)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院校库”调剂服务系统和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五)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认证;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进行书面认证。办理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

  (八)考生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工商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考生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院校库”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复试和体检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初试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管理学院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EMBA项目网站公布。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已在提前面试中获得“通过”、“有条件通过”的考生,须完成除专业能力考核(面试)外的复试内容;未参加提前面试、未在提前面试中获得“通过”或“有条件通过”的考生,须完成全部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

  (四)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五)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录取方法

  我院施行“提前批”和“正常批”招生,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现实表现复审情况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提前批面试,该成绩仅招生当年有效,详情请参阅提前面试安排。 

八、奖助金和奖学金

  (一)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二)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学院具体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EMBA项目网站更新为准。  

九、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咨询电话:020-84115585,020-84112615,020-84115584,020-84110369,020-8411362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室(510275)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址:http://mba.bus.sysu.edu.cn/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项目网址:http://bus.sysu.edu.cn/emba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0-84113696,020-84111686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