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师范大学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会计网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特色、报考条件等信息,仅供各位小伙伴参考。

  mba招生简章

一、项目特色

  学校品牌优势明显

  河南师范大学是河南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河南省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根据近几年的中国大学评价,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学术水平、教师绩效和办学性价比均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在河南省前三名。学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国际上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

  师资力量强,办学实力雄厚

  河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拥有校内专职授课教师72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31人、博士40人,外聘来自国内外名校的MBA教育专家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兼职教授30余人,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和运营管理经验。学院有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分馆、MBA专用教室和案例室等教学条件。

  学习方式适合在职人员

  非全日制MBA:在职学习,学制3年。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合理解决工学矛盾。

  可享受增值服务

  河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和校友均可免费参加河南师范大学举办的名家讲座、论坛,同时,可加入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共享分布广泛的校友资源,结识来自各方的技术精英和管理精英,尊享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源。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三、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1、2023年河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只招收非全日制一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2、计划招生70人左右。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上线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四、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试须于2022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温馨提醒:根据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相关情况,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点”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如果手头已持有工作所在地的“居住证”,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点”可以选择工作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

  (2)现场确认。考生应在网报时所选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  

五、考试与录取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部分,初试为国家联考,时间于2022年12月进行,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包括数学、逻辑与写作)、英语。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全部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包括数学(75分)、逻辑(60分)、写作(65分)三部分,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相应年度的MBA联考考试大纲为准。英语满分100分,全部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初试通过国家分数线者,由学校按照与当年招生名额所对应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复试侧重考核学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最终的录取参考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予以确定。  

六、培养方式

  我校招收的MBA为非全日制。学制三年,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 

七、培养费用

  培养费用为人民币每年1.6万元,三年共计4.8万元,按学年分次缴纳。

  特别说明:学费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八、学位授予

  MBA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河南师范大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颁发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和河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九、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