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24年中国政法大学MBA招生简章已公布,简章内容包括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流程、学制学费等,意向学员可参考本文详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报名。快来一起看看吧!

中国政法大学MBA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以前获得学位证书)。

5.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中1-5项要求,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招生时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其他报考资格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1-5中的各项要求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按我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

二、招生方式与报名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按要求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具体报考事宜及相关政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含初试、转段)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此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7.符合《管理规定》中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0.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复试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或按“学信网”公布的权威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复试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

(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报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

2.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材料(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

(三)注意事项

在职人员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考前十天左右)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共计2门。

2.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MBA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MBA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2024年3月-4月(详见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中心官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下载。

2.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

3.复试比例: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具体情况以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通知为准。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调剂复试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申请调剂复试。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3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四、录取、体检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设置按要求与全日制研究生保持一致,学习时间安排等由学院具体安排。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协议),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根据相关规定按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

(三)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以下均指全日制硕士生)。

1.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一年级新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2.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以报名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为准)可参评奖学金。

5.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栏目(xsc.cupl.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du.cn)及各招生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