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11月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安排的公告》,宣布北京、福州、厦门、兰州、保定、石家庄、长沙、呼和浩特、银川、西宁、烟台、太原、西安、乌鲁木齐原定于2021年11月7日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消!同时准考证打印时间也调整为11月3日10点至11月7日16点,并新增了考区的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取消地区
受疫情影响,取消北京、福州、厦门、兰州、保定、石家庄、长沙、呼和浩特、银川、西宁、烟台、太原、西安、乌鲁木齐原定于2021年11月7日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调整
本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调整为11月3日10点至11月7日16点。
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报考上海、天津、广州、汕头、深圳、南宁、海口、郑州、哈尔滨、长春、南京、无锡、徐州、赣州、南昌、大连、贵阳、沈阳、成都、拉萨、昆明、杭州、金华、宁波、温州、重庆、合肥、武汉地区的所有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为本人首科考前48小时内的阴性证明,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南京、徐州考生请自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报考南京、徐州考区的考生,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的城市带有*号,将无法参加考试。
青岛、济南考区的考生请自查行程记录
报考青岛、济南考区的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为本人首科考前48小时内的阴性证明。若14天内有西安、兰州、嘉峪关、张掖、陇南、阿拉善、锡林郭勒、银川、吴忠、邢台、德宏、遵义、长沙、海东、保定、天门、北京昌平区、呼和浩特、株洲、石家庄、自贡、日照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行程记录的考生,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必须为参考城市本地开具,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调整2021年11月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安排的公告
时间:2021-10-28
为落实国家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现将2021年11月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部分城市考试。受疫情影响,取消北京、福州、厦门、兰州、保定、石家庄、长沙、呼和浩特、银川、西宁、烟台、太原、西安、乌鲁木齐原定于2021年11月7日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协会将在当地防疫部门许可前提下,尽力再为以上地区考生增加考试机会。如果年内受客观因素影响在当地确实无法开考,以上考区考生的报考费用将在12月31日前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且于下次考试优先满足报考需求。
二、遵循“属地防疫管理”原则,落实有关城市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考上海、天津、广州、汕头、深圳、南宁、海口、郑州、哈尔滨、长春、南京、无锡、徐州、赣州、南昌、大连、贵阳、沈阳、成都、拉萨、昆明、杭州、金华、宁波、温州、重庆、合肥、武汉地区的所有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为本人首科考前48小时内的阴性证明,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二)报考南京、徐州考区的考生,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的城市带有*号,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报考青岛、济南考区的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为本人首科考前48小时内的阴性证明。若14天内有西安、兰州、嘉峪关、张掖、陇南、阿拉善、锡林郭勒、银川、吴忠、邢台、德宏、遵义、长沙、海东、保定、天门、北京昌平区、呼和浩特、株洲、石家庄、自贡、日照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行程记录的考生,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必须为参考城市本地开具,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四)所有考生均应满足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温低于37.3℃,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黄、红码考生无法参加考试。
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无法提供相关防疫证明等原因,可于10月29日13点至10月31日24点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操作退款,逾期将不再受理退款。
三、调整准考证打印时间。本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调整为11月3日10点至11月7日16点。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各城市疫情防控要求,期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安排将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如有其他问题请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在线客服或拨打人工服务电话021-6165112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期货协会
2021年10月28日
来源:中国期货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