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法规定,有扣缴义务的纳税人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汇算清缴。那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有哪些?时间是什么?本文将给予详细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
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范围: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的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1.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36000元至14000元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为2520。
3.超过14000元至30000元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为16920。
4.超过30000元至40000元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为31920。
5.超过40000元至6000元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为52920。
6.超过60000元至96000元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为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为181920。
汇算清缴时缴纳的所得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补做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行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