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花税的缴纳的问题是许多会计人员需要学习并了解的内容,但若是在股东增资的情况下进行的印花税缴纳可能很多人还不了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加全面的掌握税务的处理,提高业务能力,会计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股东增资缴纳印花税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东增资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1、“记载资金的账簿”需要缴纳印花税,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缴纳。
2、股东增资,当股东有实际出资或者财务已经进行账务处理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记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这种情况就需要缴纳印花税;当股东仅有认缴无实际出资,且财务也没有进行账务处理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簿不会发生变化,则不需要进行缴纳税费。
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8年5月1日起,“记载资金的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在所有企业中实行;2019年1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除外)减半征收。所有,股东增资时,一般纳税人企业按照万分之五减半缴纳印花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万分之五减按25%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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