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不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而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处理。对于印花税,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印花税分录处理
新会计准则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2016年5月1日之后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印花税分录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印花税计算方法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按照比例税率计算印花税的,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乘上税率。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需要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要按照件数计税,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