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没有初级的说法,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这五门科目,实行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税务师职业资格实行统一考试的评价方式,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税务师是国家设立的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职业能力和水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具体承担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评价与管理工作。
1、税务机关。通过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可与注会、司法人才一样,可以进入各级税务机关的人才库。如能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以在政府税务部门从事纳税征管和稽查等工作。
2、事务所。可以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纳税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等税务工作。
3、企业及其他行业。可以从事会计业务处理与审计、财务活动预测、税务实务、企事业单位分析与决策等。